法的形式:二级建造师《法规》基础考点

来源:菜瓜网校     2021年07月31日 17:14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结束,2022年二级建造师备考拉开序幕,为帮助大家备考,瓜妹整理了二级建造师《法规》基础考点:法的形式,大家一起看看吧。

知识点:法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1)国家主权的事项;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8)民事基本制度;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10)诉讼和仲裁制度;

(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3)按建筑物主要结构所使用的材料分类可分为: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组合结构建筑。

试题练习

【考点分析】

该知识点考查形式为选择题,主要考核必须制定法律的事项,简单记忆为:重要、基本、自由、税收。

1.法的形式的含义包括(    )。

A.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B.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C.法律规范的内涵

D.法律规范的期间效力

E.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答案】ABE

【解析】法的形式的含义包括:

(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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