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改革之我见:工程定额改革刍议

来源:菜瓜网校     2020年08月30日 15:15

说明

工程造价法制化改革专项工作组专家整理分析了不同观点及其理由,分享于此,以飨诸君,以期共同推动工程造价改革,纯属业务交流,故文中所提观点和分析意见并不代表我站立场。 


、定额存在的意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修编和发布,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由“统一计量、指导价格”的定额模式过渡到“政府宏观控制、企业自主定价”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伴随着计价模式的转变,建设工程定额在其中的作用和效力也悄然发生改变,定额从最初的工程造价预测的唯一依据逐步演变为目前的工程造价预测的参考性文件,同时慢慢转变为企业定额编制的指导依据,但在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工程中作为造价控制的标准,仍然起到定海神针般的作用。因此,定额不能轻言取消或废弃,如果不能解决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控制中现行定额所起到的定价标准的问题,盲目的取消定额,将给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造价管理,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现行工程定额在的问题


1、定额组价模式与实际施工方式脱节


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自行确定能体现施工方案竞争优势及公司的管理优势的造价竞争方案,从而确定综合单价,现行定额组价的模式无法对单项工程根据施工方案结合公司的组织管理模式进行组价,但组织管理模式又是决定成本构成的关键因素之一,故存在矛盾。


2、现行定额消耗量及其价格与市场实际偏差较大


长期以来,定额人工单价是按照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标准计算的,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综合性,调动的周期和范围的局限很大,而建筑市场人工单价通常是指支付给现场施工工人的劳动报酬,市场人工一般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分不同工种、不同等级、不同工程数量、不同施工条件及施工难易程度,双方协商确定的计时单价或包工单价,存在典型的时效性和不确定性,定额人工费用的计取模式和市场模式不统一,导致无法根据定额测算到实际的用工量及成本价格。


3、定额的滞后性导致预算水平与实际市场价格的失衡


一般定额四到五年更新修编一次,部分行业近十年调整一次,定额的更新速度远远不及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更新步伐,定额计价时,通常是先套用定额再按照市场行情进行系数调整或消耗量调整,因为定额更新频率及时间滞后的因素,定额单价往往是数年前定额制定时期或更早期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水平及价格水平,虽然后期进行增补和调整,但与当期的造价水平还是会存在较大误差与不适用,故我国现行定额计价模式缺乏弹性,作为编制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定额水平的更新很难反应工程造价真实的价格水准,使整个工程预算缺乏参考性和适用性。


 4、各行业定额水平之间存在明显不平衡


在各行业领域内,土建、安装、电力、水利、公路、水工等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颁布了不同的专业工程定额,各自定额的发展及修编历程不同,定额水平及取费标准也不尽相同,如同是基坑土方开挖,水利、土建、市政、公路等定额的机械消耗、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等标准均差异较大,各行业之间没有一个统筹的过程,导致价格的不平衡。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价格,同一区域也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现行定额的采用缺乏一致性。


5、现行定额不能很好的适用现行增值税改革模式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每个环节都有缴税的需要,计税复杂。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扣除的成本价值很难准确确定,因此,现行实施过程中普遍采用税款抵扣的办法。我国现行增值税存在着少扣和多扣两种现象并存的状况,税款抵扣不实。如钢筋制安工程,钢筋主材费供货商缴纳税率为16%,按定额标准钢筋制安工程税率10%计算,实际施工单位购进货物和劳务,只能抵扣6%或4%,却必须按法定税率16%或10%计算纳税,即定额未能很好的适用增值税模式。


、工程定额改革的方向


1、新组价模式应能突破现行定额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局限性,有效确定政府投资工程和国有企业投资工程的造价控制标准


现行工程定额管理模式与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给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市场化改革形成障碍,不能突破定额的限制,工程造价改革势必受到阻碍。


但定额标准在现行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的造价控制中,确实起到了如天平砝码般的作用。取消这个砝码必须有另外的砝码来代替,否则将无以衡其价。


因此,新的组价模式必须有效的解决这一矛盾,既能够得到定额取消之利,又不能蒙其害。


2、新组价模式应适合施工企业的实际计价与管理需求


现有计价模式下,同一个工程,同样的工程数量,按同一工程定额来报价,并不能完全体现出市场竞争,也不能真正确定其工程成本;而新的组价模式,应可以根据企业的施工技术力量、装备配置情况、管理水平、企业文化水准及对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掌握情况、对建设工程利润的预期来计算工程造价,不同企业按照自身实际情况作出报价,才能真正反映出企业之间实际成本的差异,形成真正的实力的竞争。 


3、新组价模式应依托实际市场价格为基准


现行定额只是作为招投标的上限控制价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因无法计算出实际的成本价格,无法断定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不利于项目后期的组织实施。新的组价模式应能直观地反映实际的成本价格,对将来工程建设招投标起到指导作用,为建设改革提供规范性依据。


4、新组价模式应贴合施工管理实际状况 


实际上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较少应用定额预算或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关数据,改革后的组价模式,应更好的结合施工管理状况,提高施工图预算在工程中的应用水准;在工程施工管理上依照预算中管理人员的数量进行管理,能更好的协调及发挥管理人员的价值,且定额费用构成应与施工中实际的包工付酬模式相同,能参照工程直接费中制安费金额对工人薪酬进行管理。新定额主材用量和价格为实际现场用量及实际市场价格,以便于后期对施工中材料采购、监管提供直接的数据支持,并可用于对比、参照、分析、总结施工用料情况。


5、定额改革后能按照现行的增值税目的划分,最大程度契合增值税的计征方式


现行的增值税征税模式与现行定额的计税模式不相匹配,存在多征、重征或少征等各种不适情况,新改革后的组价模式能将材料独立计税计费,更好的解决计税问题,也能更好的适用甲供材时的定额计价,也有利于成本价的计算,更好的减少司法争议的产生,即定额增值税模式能更好的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税。


、工程定额改革的方式与方法


定额组价方式及模式应结合实际市场标准制定合理的费用组成

笔者初步设想:施工图预算由公司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工程直接费、措施项目费、利润组成,具体费用构成详述如下:


1、公司管理费:包含工程投标费、总公司管理人员摊销费、工程档案管理费、财务费、总公司监督检查费、增值税费构成,费用计算按工程直接费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2、现场管理费:为下列两项费用之和:


(1)现场管理人员费用=∑(管理人员月工资×工期(月))+人工增值税费;


(2)试验检验费=工程直接费×费率+增值税费。


3、工程直接费=(主材费+材料增值税费)+(制安费+人工增值税费)+(辅助费+增值税费)+(设备到工地价+设备增值税费)+(设备购置费+人工增值税费)。


(1)主材费=(图示主材量+损耗)×到工地主材单价。其中,损耗=运输损耗+保管损耗+下料损耗+定尺损耗;


(2)制安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由工人承担的辅材费+工器具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地下室、封闭空间施工降效费+特殊气候人工增加费+特殊原因窝工费;


(3)辅助费=辅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施工设备组装费。其中辅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按工程直接费之和×固定费率计取;


施工排水、降水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按实际发生额按工程直接费的计算方法计取。


4、措施项目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经费)+增值税费。


(1)安全措施费=现场围墙+门卫设施及门卫管理+消防设施费+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劳保设施费等;


(2)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现场硬底化+排水排污设施费+除尘措施费及封蔽+降噪措施+宣传图表;


(3)现场经费=临时办公场地建设费用(施工宿舍+业主、监理、施工、造价咨询单位办公场地建设费用+食堂、卫浴)+通水、通电费用+路口开设+临时施工通道。现场经费按实际工程量按工程直接费的计算方法计算。


5、利润=其它四项费用之和×利润率+增值税费。


、结论与展望


综上;新的组价模式中的工程费用、现场管理费、工程直接费中的主材费及措施项目费均为相对客观的费用,只有公司管理费、工程直接费中的制安费及利润是相对主观的费用,当制安费由相关部门定期发布,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公司管理费及利润制定了计取标准,则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预算、结算将有确定的标准。如此,定额可废止,但政府及国有企业的投资不会失控。


按新的组价模式进行投标,公司管理费及利润的报价,将体现施工单位对投标项目的优惠幅度;工程直接费中的制安费的报价,将体现投标单位工程管理的水平和竞争实力;其他的费用为相对客观的费用,乃是投标项目的成本费用。


仔细分析新组价模式中的费用构成,可以看出现场管理费、工程直接费、措施项目费是投资项目相对固定的成本费用,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的计价有一定弹性,成本价的明确,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意义之巨大,不言而喻。


试观当今形势,定额改革迫在眉睫却又任重道远,任何破旧立新的改革都会遇到阻力,定额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希望能在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的同时,能够将改革行为深入地落实、落细,相信有各专业人士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定额改革定会如风驶帆、水到渠成,希望能利用共享时代的数据化、信息化的强大助力,成就适用新时期的计价规范与标准体系。

                                                                                                                                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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