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价款结算,2021二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知识点

来源:菜瓜网校     2021年04月22日 16:29

为帮助考生备考2021年二级造价师考试,瓜妹整理了“2021二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知识点:土建工程价款结算和合同价款的调整”,供考生参考。

土建工程价款结算和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所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合同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认。

一 、工程竣工结算内容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其中,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也可看作是分阶段结算。

二 、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工程竣工结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有:

1 ) 国家现行计价及计量规范。

2 ) 工程合同。

3 ) 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

4 ) 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巳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

5 )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 ) 投标文件。

7 ) 其他依据。

三、合同价款调整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1. 基准日的确定

为了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的合同风险,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一个基准日,对于基准日之后发生的、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不可能合理预见的风险,应当由发包人承担。

2. 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3 . 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1.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对合同工程的工作内容、工程数量、质量要求、施工顺序与时间、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或其他特征及合同条件等的改变。

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 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参考类似的项目单价由发承包双方协商新的项目单价。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和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 ) 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 , 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 , 不得浮动。

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 , 按照实 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③ 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

3 ) 删减工程或工作的补偿。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2. 项目特征不符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3. 工程量清单缺项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 ,调整合同价款。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的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4.工程量偏差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若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出现偏差 ,或者因工程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该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将产生影响,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5.计日工

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工程变更的有关的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与进度款同期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 ,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更多二级造价师备考资料尽在菜瓜网校,欢迎您扫码持续关注。

扫码关注菜瓜网校微信
相关信息每日推送

登录菜瓜网校

微信二维码登录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注册

已有账号?去登录